执法证遗失公示公告
时间:2023-10-26 08:47:39
来源:卫健委
作者:卫健委
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《河南省行政执法证》因退休遗失,自公示公告之日起宣布作废,公告期为60日。具体如下:
范明辰,遗失证件:《河南省行政执法证》;证件编号:16161122016;执法区域:新野县;工作单位:新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。
刘永瑞,遗失证件:《河南省行政执法证》;证件编号:16161122036;执法区域:新野县;工作单位:新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。
李英铎,遗失证件:《河南省行政执法证》;证件编号:16161122028;执法区域:新野县;工作单位:新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。
孟召军,遗失证件:《河南省行政执法证》;证件编号:16161122015;执法区域:新野县;工作单位:新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。
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,凡持上述编号的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公务活动的,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向我委举报(举报电话:0377-60123039)。
特此公告。
新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
2023年10月25日